
金山野生猴群
漁護署在 Facebook 披露,今年3月在金山郊野公園向一名涉嫌非法餵飼猴子的女子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該名女子其後提出抗辯,案件日前在沙田裁判法院審理。被告在審訊期間認罪,被法庭裁定罪成,罰款10,500元。
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全港禁止餵飼野生動物及野鴿。非法餵飼可被處定額罰款五千元或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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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表示,非法餵飼野生動物不僅會破壞環境衞生,還會改變動物的習性。該署呼籲市民如發現懷疑非法餵飼野生動物或野鴿的情況,可致電1823舉報。
今年年初,漁護署於金山郊野公園引入人工智能閉路電視 (AI CCTV) 系統,並計劃進一步擴展系統功能至偵測餵飼野豬及野鴿等行為,希望能加強打擊非法餵飼,減少人為干預野生動物的自然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