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網站,詳細例出郊野公園的守則如下:
- 切勿破壞自然景物。
- 切勿在燒烤場或營地外生火。
- 切勿污染水源。
- 切勿隨地拋棄廢物。
- 切勿損害野生動植物及其生長環境。
- 切勿餵飼野生動物。
- 切勿挖掘或騷擾土壤。
- 切勿在非指定越野單車徑內踏單車。
- 愛護郊區,保存大自然美景。
- 尊重其他遊人,盡量降低聲量。
- 尊重村民,切勿損毀私人財產、農作物及牲畜。
守則是死,人是生。以下幾項行為,雖沒有白紙黑字例於法例之內,但只要大家有保護郊野之心,仍應當約朿一下。
1. 爆林
有「郊野公園之父」之稱,前漁護署助理署長王福義在《香港01》的訪問中表明:
「郊野公園首要係 conservation(保育),其次先係 recreation(康樂)。……重要嘅保育地點係唔會開條路畀人入去。有山徑嘅地方本身係冇咁脆弱。」
換句話說,我們離開規劃好的山徑,自行「開天辟地」,以「爆林」或「剷林」為樂,胡亂開懇山徑,除了威脅自身安全,亦會破壞公園內的生態環境。
2. 棄置「可降解」廢物
相信大家都會嚴守「自己垃圾自己帶走」的原則,但對於果皮、食物的棄置方面,就仍有不少爭議。
《山藝讀本》作者,山藝教練何偉明「明哥」認為,果皮、食物雖是可分解物質,但郊野公園遊客眾多,始終不能負荷大量廢物,也可能會對公園的生態及環境有十分不良影響。果物、食物,還是帶走吧了。(詳見《[野外環保的迷思] 果皮果核也是郊野垃圾 (一)》)
3. 保護水源
香港大多數郊野公園,都是包圍著水塘或集水區。公園內的溪流、瀑布,往往是水塘的水源。雖謂香港現時依賴內地供水,但污染水塘食水,其實亦是破壞郊野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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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香港有8個灌溉水塘,仍會供水以作耕作或植林。 (詳見《[Let’s go hiking] 8/8 灌溉水塘遊》)
事實上,郊野公園條例雖沒有明令禁止污染溪流。但水塘區域的水源,受到水務條例所保護。遊客污染水源,也會觸犯法例。
香港郊野公園的規則,均依據《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香港法例208A章) 而制訂。條例久遠,部份守則更可說成了市民的法律陷阱: (詳見《[小心中伏] 11大郊野公園規例陷阱》)
- 在非指定地點露營、搭帳幕
- 除咗指定地點,攜帶或管有燈籠或煮食爐
- 操控有動力嘅模型車、飛機或船
- 演奏樂器、唱歌或叫喊,令人感到煩擾
- 攜帶捕獵工具
- 進行競賽遊戲 (有申請除外)
- 展示任何標誌或告示,包括旅行團旗仔
- 撒播種子或種值任何植物
- 衣履不整、行為不雅,令人厭惡不安
- 精神受藥物影響,即係take咗嘢
- 在郊野公園範圍管有單車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只要大家在郊野都顧及他人感受,其實不需要甚麼規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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