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tz > 飲食 Diet > 售賣過期食物 成千萬大生意
英國嘅 Approved Food 成為當地大生意。

香港官民用了多年時間,推廣「惜食」運動,打擊「大嘥鬼」。家庭或個人的層面,大多數人都已養成「吃剩打包」的習慣;但企業的浪費食物情況,就似乎仍然嚴重。

其中一個造成香港有嚴重食物浪費問題的原因,就是超市或食物製造商,將「過期食物」直接送至堆填區。

所謂「過期食物」,是在香港出售的預先包裝食物,標明的「此日期前食用」(use by) 或「此日期前最佳」(best before) 標籤:

  1. 「此日期前食用」(use by): 主要針對鮮奶、三文治等極易變壞的嘅食物。此類食物如果過了期限,會滋生細菌,進食的話會十分危險。
  2. 「此日期前最佳」(best before): 即日本、台灣用的「賞味限期」。食物過了限期會影響味道及食物質素,但進食未必會對身體有壞影響。

其實,歐洲地區的環保人士,鼓勵食用best before的食物多年,他們稱之為approved food。丹麥、芬蘭、英國等歐洲國家,更因應情況作出法例上的改動,以令售賣approved food的商店成為合法生意。

2015年丹麥開設了全球首間售賣 approved food 實體商店 Wefood,結果大受歡迎。而英國售賣 approved food 的 網站,每年生意額數以百萬英鎊計。現時這個網站的經營模式,被新西蘭、澳洲等地模仿。

丹麥嘅售賣「過期」食品嘅舖頭,大排長龍。

瑞典的一個轉售過期食物的網上平台 Karma,更採取嶄新經營模式,去減少食物浪費。它聯繫了斯德哥爾摩千多間餐館、食店,安排平台用戶直接到食店購買即將到期的食品。商舖不用浪費之餘,用戶又可買到平價食物。結果,大行其道。今年8月,有機構投資者開價1200萬美金 (約港幣9000萬) 入股,計劃將平台推廣至歐洲各地,甚至遠至美國。

「過期食物」有商機,對推廣環保意識肯定有好處。不過要提醒各位,對於食物能否進食與否,除了要留意印在包裝上的食用期限外,還要留意食物的氣味、顏色、味道等情況有沒有異樣。

原文刊於《蘋果日報》健康●國際專欄,此為作者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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