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月中刊憲《小型無人機令》,俗稱「航拍機」嘅小型無人機將加強規管。在新法例下無人機劃分兩類 (重量250克以下及以上),機主及操作人士需跟從以下規定:
- 只限無人機在日間飛行,如要在夜間飛行無人機,須向民航處申請
- 飛行高度上限:
- 重250克或以下的無人機 (甲一類),飛行高度不得超出30米
- 重250克至7公斤的無人機 (甲二類),飛行高度不得超出90米
- 重250克至7公斤的無人機,需向當局註冊及購買保險
政府解釋,甲二類無人機佔市場約75%,因風險較高,所以要註冊及購買保險。此外,若無人機超出90米飛行高度上限,將會納入乙類操作範圍,需自費接受民航處指定機構培訓及通過考核試。
有關法例刊憲後將提交立法會,三讀通過將成為法例,預計於2022年6月生效。
競速無人機作為新興運動
《小型無人機令》刊憲後,香港無人機運動總會 (HKDSA) 發表新聞稿,認為政府忽視競速無人機(Drone Racing) 之發展。HKDSA 強調競速無人機亦係一項正規運動,「飛手」憑著個人操控技術及反應,穿越障礙到達終點。不過《小型無人機令》側重輕巧嘅無人機,甲二類亦有最高時速50公里嘅速度限制,所以《小型無人機令》無疑窒礙競速無人機運動發展。
HKDSA 促請政府,需認可競速無人機為新興運動,具有發展潛能,而相關法例亦需考慮這項運動的發展。此外,政府亦應興建無人機訓練場地,以求大力發展呢項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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