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警員喺市區被野豬襲擊受傷,漁護署隨後宣佈新措施,話會定期於市區主動捕捉野豬,之後「人道毁滅」。
幾個動物保護權益嘅組織隨即表示反對,並發起簽名運動,只係幾日已收到超過40,000個簽名,公眾反應相當熱烈。大家對呢項政策咁不滿,其實有呢幾個原因。
野豬政策5年大改變
漁護署於2017年,改變實施咗幾十年嘅狩獵野豬做法,暫停安排野豬狩獵隊行動,並於同年推行「捕捉/搬遷先導計劃」,將滋擾市民嘅野豬捕獲,再放回偏遠郊野。與此同時,亦會為野豬避孕,希望維持數量。今年年中,漁護署分析野豬數量,估計全港郊野有1,800至3,300隻野豬。
漁護署由暫停狩獵野豬、為野豬避孕,突然態度180度改變,要將野豬「人道毁滅」,難免令人覺得同受傷警員有一定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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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改變未必一定係壞事,不過喺實施新措施前,應該要先諮詢市民,廣納民意,令市民有所適從。
野豬係危險生物?
唔少接觸過野豬嘅市民都覺得,野豬性情溫純,只要同佢保持隔離,野豬根本唔理人,甚至會主動走開。漁護署於2019年指野豬襲擊人類有上升趨勢,近3年有平均每年10宗傷人個案。
同野豬相比,郊野馬騮對人類滋擾更大。主動問人攞食物外,亦會破壞財物。金山郊野公園幾個停車場,就經常有馬騮聚集,有的更會破壞停泊車場嘅車輛,「熟架步」車主根本唔會泊低部車。
所以,政府呢次話要將野豬獵殺,就令人覺得係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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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缺法理支持
喺政府推行「人道毁滅」野豬嘅同時,野豬仍列入本港嘅「受保護動物」名單 之下。漁護署網頁,仍然係咁介紹野豬:
「野豬是本港常見的野生動物,廣泛分布在香港的山林。在一般情況下,野豬習慣避開人類,但在覓食時偶爾會在鄰近郊野的公共地方附近出沒。」
新政策似乎違反有關名單。
係「漁護署」定係「愚護署」?
漁護署全稱為「漁農自然護理署」,使命就係護理自然,保護生態環境。其中一個重要議題,就應該係教育市民點樣同野生動物共存。而家漁護署要將野豬趕盡殺絕,有人嘲諷「漁護署」做「愚護署」,佢哋要保護嘅,究竟係咩人呢?
連日來都有幾篇好出色文章,值得大家細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