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署宣布,即日開始放寬水塘釣魚期,持有釣魚牌照人士,一年12個月都可以喺全港所有水塘釣魚。
署方話,過往只容許持有牌照人士,每年9月至3月於水塘垂釣。鑑於市民對垂釣興趣日益增加,因此水務署放寬釣魚限制。署方補充,佢哋委託咗專家顧問進行研究,發現放寬水塘釣魚期限制對水塘環境、水質,以至水塘內魚類種類同數量,都無構成明顯影響。佢哋會定期監測水塘水質,以確保水塘水質優良。
申請水塘釣魚手續
- 年滿13歲之香港市民
- 費用33元 (牌照有效期3年)
- 全年皆可申請,政府不設牌照審批上限
- 申請方法
- 親身到灣仔或大角咀客戶中心申請
- 郵寄表格
- 網上申請
水塘釣魚注意事項
- 持牌人可進入及逗留在水塘區,但遇有任何危險,概由持牌人負責
- 釣魚牌照只限使用一枝釣竿及釣絲,且不得轉讓
- 不可使用鉛墜,以免魚類、雀鳥或市民中鉛毒
- 遇有警務人員或獲授權人員查閱時,必須出示釣魚牌照
- 嚴禁使用魚網或其他用具 (釣竿及釣絲除外) 或爆炸品或有毒物質捕捉或殘害魚類
- 禁用小船、小艇、木筏等捕魚
- 魚嘅大小、每日魚穫,都有限制,違者可被吊消牌照
- 嚴禁拋棄垃圾或污染水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