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通過新版「體育法」,規限學生做運動時間,要求學生每天於校內要有至少1小時的體育鍛鍊。有關法例希望可以達致:
- 體育課不會被佔用,確保學生在學校有足夠運動
- 學生在學校至少有1小時的體育運動
- 學校每年至少舉辦一次全校運動會
- 體育科納入初中、高中之考試範圍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楊合慶在記者會上表示,發展體育運動,增強人民體質,是體育法的立法宗旨,怎樣將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緊密地融合起來,是即將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三次審議的體育法修訂草案的重點內容之一。
當局並且強調,有關法例是「全民健身戰略,構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
資料: 新浪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