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周末天氣突然風雲色變,落大雨打晒雷,有行山友就一個唔好彩受到雷擊,受傷送院。
戶外活動嘅安全守則,第一條肯肯定係:留意天氣情況。無論係出發前,或者係出發後,都要不斷mon住天氣情況。
其實喺外國,就有一個叫做「30/30守則」(30/30 Rule)。就用嚟判斷雷電係咪有危險:
- 見到閃電後,如果少於30秒聽到雷聲,就代表有危險,要做足安全措施:蹲下,雙手放頭。
- 睇唔到閃電,只係聽到雷聲,或閃電同雷聲嘅時間多於30秒,代表暫時安全。可迅速逃去較為安全地方,如低地、建築物。
- 最後一個雷聲過咗超過30分鐘,再無行雷閃電,而天氣亦有跡象好轉(如天變亮、風漸細),可離開暫避之處。
- 30/30守則只供參考。如果一大班人,或天氣突變,就要因時制宜。
- 附近有建築物就去嗰度匿埋,就算關咗門嘅建築物,入唔到去都可以喺出面匿
- 離開山頂或高處,盡量往下走
- 雷電會找尋最高地方傳電,所以附近如有樹木或電纜,要立即離開
- 遠離金屬物體,如鐵欄、天線、水管等金屬物體。身上有頸鍊、手飾亦要脫下
- 電流會沿導電體傳到地面。若地面有水(雷電大多數會有雨),千祈唔好訓或坐喺地下。身體蹲下,雙手抱頭
- 如在空曠地方,身體盡量踎低,並將身上嘅金屬物品除低
- 熄電話 (呢個未必有科學根據,但寧可信其有。況且,check少陣WhatsApp唔得咩?)
- 喺海上或河流,第一時間上岸
最後緊記,天氣情況多變,要不時留意天色,或者天文台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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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lightningman.com.au、漁護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