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網上流傳短片有人在大帽山拍婚照時放煙花,成為城中話題。漁護署及警方均表示關注事件,漁護署亦加派人手到郊野公園巡查。在12月1日,漁護署職員於大帽山一帶,發現一男一女行為有異,懷疑準備施放煙花。警方接報到場,在場檢獲懷疑俗稱「仙女棒」的小型煙花,其後以「藏有煙花或爆竹」及「非法使用煙花或爆竹」罪名,拘捕分別25及28歲之一男一女,並已獲准保釋候查。漁護署表示,如有足夠證據,亦會根據《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作出檢控。
拘捕疑犯後,兩部門分別發聲明。警方指,根據《危險品條例》,任何人如非法製造、貯存、運送或使用任何危險品包括煙花爆竹,一經定罪,可被罰款2.5萬元及判監6個月。而且在公眾地方燃點煙花爆竹,會危害人身安全,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漁護署強調,在郊野公園範圍內,除了指定的露營地點或燒烤地點,均嚴禁生火,以免破壞自然環及對其他郊遊人士造成危險。有關行為會觸犯《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一年。
當局表示會加緊在郊野公園巡查,以確保市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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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 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