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昏打算出門跑步前收到身在倫敦的友人T的短訊,她想跟我通電話。說起來對上一次見面已是超過一年前的事,如果不是疫情,去年的夏天我們大概已在泰吾士河旁慢跑了,我想。步出大廈大堂,我便打電話給她,其實有她陪我散步、熱身也不錯。
T說她近來也有跑步的習慣,又問到我的跑步的路線安全與否。我說自己是個看燈過馬路的人(至少大部分時間),所以不用擔心。但她想說的安全不限於交通安全,還有作為一個「在公共空間跑步的女性」的安全。
她說起關於33歲英國女子 Sarah Everard 晚上回家途中被殺害的事件。這件事在英國相當轟動,引起全國對女性使用公共空間安全問題的憂慮和憤怒。內政大臣的一句 “Every woman should feel safe to walk on our streets without fear of harassment or violence” ,顯然還未在英國成真。事實上我依稀記得T早年留學倫敦時也曾跟我說過夜裡在便利店被陌生男子不友善搭訕的事,而直到現在她仍覺得「作為一個女生,感覺在香港比在倫敦安全得多」。
風聲隨著我加快了的步伐傳入電話。「妳果度好大風,妳跑啦,我地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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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對這個議題的思考沒有隨著我們通話完結而結束。不過與其說這是思考,不如說是記憶的浮現。
我記得在京都留學時,宿舍的管理員姨姨提醒我不要在晚上跑步,因為可能有「痴漢」出沒(即使我住的地方是個寧靜的住宅區)。
我也記得有次獨自在龍脊跑山,遇上一個背著小女兒行山的父親,見他一臉狼狽伸出自拍神器,便上前提出可以為他和女兒拍照。臨別時他跟我說了一句:「你一個女仔小心啲。」我只笑著回答:「Okay!」但心中不禁在想:「我只有兩個有危險的可能,1. 大灰熊/野豬/森林大怪獸襲擊 2. 痴漢出現。因為我是不會例如走到涯邊自拍或做出任何危險的行為……而野獸和痴漢要襲擊我的話似乎也不是我可以「小心」的事。這個 burden 為何在作為女生的我身上呢? 為何不去要求野獸和痴漢不要襲擊女生?」
我當然明白這位新手爸爸的好意,但他大概不明白女性聽到這句話後的感受,或說話裡暗藏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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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女生在公共空間獨自行走並非出於她好想「自尋險境」。事實上在文明社會,不論男女,能安全使用公共空間都是合理期待,理應沒有人因性別而要「特別小心」。
說起來 Sarah Everard 遇害當晚已是「特別小心」: 身穿淺色衫褲走在大路,而且還有打給男朋友報平安。英國社會對事件的極大反響很大程度也是因為人們受夠了這種一味把女性在公共空間的安全的責任加於女性自身的論調,社會上的個人 (不論男女)、政府機關也有其責任,因為這種局面也是眾人默許的法律、文化而造成。
還望當那個新手爸爸的小女兒可以用自己雙腿走在龍脊、跑在街道時,不會再聽到「一個女仔要小心啲」、「要保護自己」之類的話。因為社會的「集體潛意識」已轉化—女性在公共空間時不應需要「特別小心」大眾也明白女性在公共空間的不安全往往不在於她們不夠小心,不夠警惕。
編按: 2021年3月3日晚33歲倫敦人 Sarah Everard 外出跑步後失踪,警方幾日後拘捕48歲倫敦警察Wayne Couzens,罪名係綁架及謀殺。與此同時,警方逐家逐戶外告誡女性,要減少外出及注意。警方的反應引起普遍英國女性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