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15日,我約咗兩位好朋友食飯。
點解我咁記得?因為當晚我哋興致好好,打完邊爐轉場食甜品,磨到12點幾都未捨得走。呢個時候,其中一位朋友先同我哋講:「我聽日跑渣馬10K呀。」
返到屋企,電話響起。我同電話另一頭嘅人講: 呢位朋友真係唔話得,明知自己第二朝一早要跑步,都陪我哋食飯食到咁夜,搞到我鬼死咁唔好意思。
當時,電話裡面嘅人,問咗我一個問題:
「點解妳唔去跑?」
「你估咁易咩,10K呀,要練好耐架。我又冇跑開,次次一跑冇耐就索晒氣… 或者等我試吓練返睇吓點先啦。」當時我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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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諗到,不足一年後嘅2015年1月25日,我已經跑咗4個10公里賽事。
唔知問我問題嗰個人仲會唔會睇到我呢篇文。今時今日,我知再講半句關於佢嘅事,都會好似專登腰潤佢咁,但我衷心多謝佢。
唔係佢,我唔會開始跑步,唔會無意中培養呢個令我有恆心堅持落去嘅興趣,唔會知道,原來跑步可以咁療癒。
為咗跑步,一向冇運動習慣、生活又冇規律嘅我,竟然練到隔日去跑,由最初平均每次跑3公里,到慢慢冇5公里都唔夠喉。
為咗跑步,我可以禮拜日朝早四點起身,六點半入到迪士尼get ready,就係為咗跑1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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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絕對唔會提因為跑步我喺半年內減咗27磅呢單嘢啦人哋C煙BB係咁易都跌咗廿九幾磅啦我呢啲算得乜吖。
際遇好奇怪。有時遇到一個人,你會好想be a better person just for him.
即使佢走咗,佢為你帶來嘅意外影響,一樣可以好深遠。至於影響係好係壞,就睇你自己點揀。
當我仲未諗到可以點揀嘅時候,跑步揀咗我,仲拉近咗我同一啲朋友嘅距離。感謝陪我一齊跑嘅朋友,冇咩可以送俾你哋,唯有繼續記低沿途點滴,下個賽事,起點再見。:)
原文載於 INNIE CCY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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