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當年因為有 Umbro 做足球品牌經驗,遇著 New Balance 要開發足球市場,就以曼聯球迷身份進入 New Balance。
一開始利物浦和 New Balance 合作時,關係非常匹配。 一個是剛剛準備重新進軍足球市場 (雖然是以 Warrior 作品牌開始),正需要一個強大的球隊來作為推廣;另一個則是因多年戰績不佳慘遭 adidas 拋棄,正處於低潮期,彼此互相需要的拍檔可以說是一拍即合。
New Balance 在贊助金額和合約長度方面都給出了很大的誠意 (就算由 Warrior 轉為 New Balance,彼此亦沒有太大分歧),並多次在晏菲路球場舉行過大規模的新球衣發佈會。
除此以外,New Balance 也和利物浦 collaboration,例如 247 & 576 x Liverpool。以 Lifestyle 鞋款帶動足球,adidas 都跟隨用於 Ultra Boost 上。
美好的時光過得特別快,紅軍戰績轉好,聯賽一直位於爭冠前列,而且連續兩年進軍歐冠決賽,並在上季奪冠;反而 New Balance 重回足球市場的五年時間裏,依然和足球界兩大巨頭 – Nike 和 adidas尚有距離。因此,重回頂尖豪門的利物浦與 New Balance 分手是可以預見的。
商業立場上,利物浦向 New Balance 提出分手時,後者當然反對,所以兩者唯有對簿公堂。事情的因由是在雙方的合約中注明了 New Balance 在合同到期後,如果可提供跟競爭對手一樣的出價,就可以有優先續約權。實情是 New Balance 的確開出了跟 Nike 一樣的每年4000萬美金,但利物浦提出的分手理由是 Nike 行銷能力以及銷售管道都比 New Balance 強,所以將為利物浦帶來更多的銷售收入。最後大家看到 Nike 的設計推出,證明了法院認同利物浦的說法。
New Balance 的銷售以批發主導 (歐洲和北英市場都一樣),一些球衣專門店可以直接向 New Balance入貨;反而 Nike 以零售為主,主要於專門店 (當然大部份是特許經營店) 發售,球衣專門店就要付出更大成本於專門店買入。銷售渠道的分別是 Nike 在專門店上易於管理型像 (brand image) 和產品分類 (product assortment) 上更易達到最小起訂量 (MOQ)。這亦會更易管理零售價,亦提高 New Balance 沒有的罕見款式在港發售機會,例如歐聯版練習球衣或第三作客守門員衫。
再者,Nike 旗下還有著很多跨品類合作的行銷和產品模式,例如更多 Nike 旗下名人和運動員穿上利物浦球衣;又或是巴黎聖日耳門和尼馬跟 Air Jordan 聯乘。類似的時尚聯名,跨界行銷以及團隊個人的完美整合,是 Nike 呈現在利物浦面前的方案。對紅軍來說,這是他們在 adidas 和 New Balance 旗下都未曾試過的的新方向。
儘管普遍利物浦球迷覺得 New Balance 的球衣設計比 Nike 特別和用心,但相信球迷們亦希望看到球隊變得更強大。希望利物浦能借 Nike 賺取更多的金錢,再用來強化球隊實力,令這場分手來得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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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標題為筆者所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