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我常做運動,鍛練身體,其中一個重要動力,就是希望能維持健康體魄,能照顧身邊家人。但是,身體機能衰退,並非人力所能控制。其中,認知障礙症等失去精神行為能力的患病人口,在這幾年持續上升。香港認知障礙症協會估計,全球患病人口會由2018年4700萬,增加至2050年1.3億人。
當大家失去精神行為能力的話,除了在生活上不能照顧自己外,在現時法律之下,仍不能動用自己資產,為家人提供經濟上的支援。
「根據《持久授權書條例》(香港法例第501章),持久授權書是一份法律文件,容許授權人(即打算將其權力授予其他人的人)在精神上有能力行事時,委任受權人,以便在授權人日後變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時,受權人可照顧其財務事項。 」 (見香港律政司網頁)
在這情況下,「持久授權書」能夠為家人提供法律上的授權,可動用你名下的資產。這樣一來,就可以避免繁複的法律程序,以及支付昂貴的律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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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及查詢: EPA 易備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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