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內地遊客在社交平台《小紅書》發文,指於復活節假期期間在西貢大浪西灣沙灘露營時,因未在指定地點紮營而遭漁護署人員票控,反映部分旅客對本港露營規定認知不足。
帖文顯示,該名遊客於大浪西灣南面沙灘 (近士多) 搭建營幕,期間被數名漁護署職員發現並票控。帖主表示,事前並不知悉該處並非法定露營地點,並提醒其他人「在香港一定要做好攻略」。帖文附圖可見,沙灘上放有行山杖、生火工具及背包等物品,惟未見帳幕。
----- 廣告 Ad -----
指定營地僅限北面沙灘
西貢大浪西灣海灘分為兩部份:
- 南面沙灘,近士多一方,不能露營
- 北面沙灘,近鹹田灣一方,為漁護署指定露營地點,可合法露營、搭建帳幕及生火
根據《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第208A章),在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內,任何人只可在指定露營地點建立帳幕或露營,否則即屬違法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3個月。條例亦規定,生火或使用明火亦須於指定露營或燒烤地點進行,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一年。
漁護署表示,已於假日包括復活節期間加派人手巡查熱門地點,包括西灣營地及其周邊範圍,並加強向遊人宣傳保持郊野清潔及愛護環境的訊息。署方於4月19日巡邏期間,發現兩名人士涉嫌在非指定地點露營及生火,遂採取執法行動。
營地經常爆滿
年初網上流出一張「大浪西灣難民營」圖片,圖片顯示西灣營地的帳幕多不勝數,環境十分擠逼。有人認為,在遊客難以找到合法紮營地點的情況下,當局應該網開一面。
事實上,在規劃露營活動時,應先了解營地的情況。在露營旺季或長假期,可選擇較偏僻的營地。漁護署亦建議市民及旅客在計劃露營活動前,參閱其網頁所載的「郊野公園露營人士須知」及最新的指定露營地點資訊,以確保活動合法及安全。
----- 廣告 Ad -----

內地網民早前分享三月底大浪西灣露營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