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地社交平台上多名用戶上載影片,聲稱駕駛水上電單車從內地城市如佛山、三亞等地進入香港水域,途經港珠澳大橋及維多利亞港等地。有影片上傳者表示從三亞出發「路過」香港,並展示其水上電單車穿梭於香港水域的畫面。有網民質疑,此行為已涉及非法入境。
入境海事皆有法規
針對此事,香港入境處及海事處均作出回應,強調相關行為可能違反多項法例。
根據《入境條例》(第115章),任何訪港船隻若要進出香港水域,船長須在船隻抵達香港或緊接離開前,向入境處提交全體船員及乘客的訂明詳情以辦理出入境檢查手續。違反規定者可被罰款最高12萬港元。此外,任何人在香港非法入境後,若未獲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港,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5萬港元及監禁3年,協助及教唆者亦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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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處則表示,根據《船舶及港口管制規例》(第313A章),任何船隻的擁有人或船長須在進入香港水域前不少於24小時向海事處申請許可。若違反規定,擁有人及船長一經定罪可各被罰款最高5萬港元。
警方表示會積極協助防止及打擊在本港水域內的非法活動,並強調將繼續密切留意情況,若發現違法行為,會採取執法行動或轉交相關部門跟進。無論是否靠岸,訪港船隻均需遵守相關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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