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兩日,單車友睇新聞嘅時候唔爆粗,一係好好修養,一係已經麻木。
先有「香港單車節」公佈參加詳情。一項唔計排名,講到明係悠遊嘅單車活動,竟然要求技術評術好似考電單車牌咁,要窄路掉頭,仲要計速度,而屬會成員就可以豁免評核。即係話,呢個活動又淪為某些屬會嘅小圈子活動,佢哋可以唔使評核,仲可以優先報名。我哋呢啲平民百姓,想話喺鬧市踩車,唯有要等政府起好條單車徑先啦。(見《[疑似係伏] 參加單車節 請你先接受評核》)
但係之後,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反對興建單車徑之餘,仲出言不遜。佢話:
「其實現在香港的潮流呢,是很流行跨境的單車運動……經羅湖或者沙頭角,一直兩晚踩過大小梅沙,住百零蚊日的客棧,長周末咁去旅遊,而且那些真正愛好單車活動的人,他們鍾意較有挑戰的,就是大帽山那些、上斜的那些、風景漂亮的那些,你們的項目(指在香港興建單車徑)是否有些過時?……花那麼多錢,漂亮的地方又去不得,環保諮詢委員會又反對,不如促進市民去內地踩仲好。」來源:《立場新聞》
吓!咁講都得?市民鍾意一項活動,政府係咪應該喺設施上作出配合,而唔係叫人返大陸玩?!用佢嘅邏輯,即係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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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唔好去郊野公園行山,啲地用嚟起樓賺錢啦,要行山唔該返大陸;
- 大家唔好跑馬拉松,要封路會搞到交通擠塞,想跑步就報名去參加北京馬拉松啦。(一項可能要戴口罩出賽嘅比賽)
我只係想講,阿葉劉你都係唔適宜喺香港呼吸,你都係返大陸先呼吸啦。更何況,踩單車並非完全係運動、消閒活動,單車係實實在在用嚟代步嘅交通工具呀!
唉,呻完一輪,心情仲未平伏。又睇到《立場新聞》一篇文章叫《踩車?討厭!》,作者許迅,一連串嘅申訴,摘錄如下:
「清晨在馬路操練,對面行車線二噸半貨車司機會問候你家人;
在單車徑上鬆腳,狗主和大媽會阻止你;
在行人路上慢騎,差人會招呼你;
在科學園賽三鐵,豪宅業主會投訴你;
在地鐡內沒有拆除前輪,單車車友會開Facebook轟你…
甚至意外身亡,法官會說穿深色衣服踩車不智!
再問身邊不踩車的朋友:
馬路真的只屬於車輛?大部分答不;
單車徑應用來跳舞和放狗?大部分答不;
在行人路上騎單車危險,或是馬路上危險?大部分答馬路;
在科學園騎單車製造出來的聲浪大,還是泥頭車及貨車的聲浪大?大部分答不會是單車;
單車拆輪是否可避免危險?大部分也答不。」
我完全感受到單車友嘅無奈與騎在單車上嘅精神壓力,而最令我憤既嘅地方,就係社會人士只著眼自己嘅利益,而唔顧及其他人嘅需要。葉劉叫人返大陸踩車,同馬路上嘅貨車司機叫單車友死開一樣,大家同樣涼薄;而「單車節」要參加者去評核,亦同拎部拆碌車上地鐵,畀人話危險一樣,大家都係咁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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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係我哋屋企,點解我哋唔可以喺呢度踩單車呢?點解我哋踩單車要受到歧視、壓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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