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早前於一個電台節目表示,當年郊野公園劃界並不科學,例如劃界時無做生態普查,唔少地方其實並無生態價值。而且,部份郊野公園邊陲位置亦唔方便市民前往,所以佢提議政府喺未來有機會時,可嘗試撥出少量土地發展郊野公園,以免浪費。
韋志成話,市區唔少公園設施設計已經相當理想,例如九龍公園、香港公園等,公園綠化程度相當高,可以考慮將呢類公園設施概念,運用於發展郊野公園。
郊野公園規劃不科學?
話當年政府規劃郊野公園「並不科學」,絕非事實之全部。香港郊野公園緣起於上世紀60年代,當年已進行大量科學研究:
- 1965年,港府邀請美國環境科學專家 Lee M. Talbot 來港實地考察
- 1965年,漁農處顧問戴南博博士及戴瑪黛夫人合撰一份《香港保存自然景物問題簡要報告及建議》,提出成立法定的保護地區,營造一個多樣性的生態系統
- 報告亦鼓勵政府展開科學研究,加強對香港生態環境的認識
- 1967年3月香港總督戴麟趾爵士委任「郊區的運用和保存臨時委員會」,其後發表《郊野與大眾》報告,建議成立「郊野議會」向政府提供有關意見
- 1971年,於城門水塘開設郊遊和燒烤試驗區
- 1976年,《郊野公園條例》生效
- 1977年6月24日,劃定第一批受法律保護的郊野公園: 城門、金山、大潭、獅子山及香港仔
- 至2007年3月,香港已劃定了23個郊野公園及17個特別地區,總面積41,521公頃,每年遊客約1200萬人次。
生態普查,唔應該係規劃郊野公園嘅唯一標準。事實上,港英時期政府已採用科學方法制訂郊野政策,漁護署官員亦唔係門外漢 (最佳例子係前漁護署助理署長王福義),韋先生話規劃郊野公園「唔科學」,似乎對當年發展嘅歷史太唔熟悉,又或者背後另有盤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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