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新年後,郊野每個星期發生至少一宗山火,唔少人會怪責「行山人士食煙」、「露營人士非法生火」,不過香港嘅山火成因係咪咁簡單呢? 前立法會議員朱凱迪,多年來服務元朗錦田居民,對於山火嘅成因有另一番見解。
去年10月,朱凱迪於其 Facebook 專頁 八鄉朱凱廸 Chu Hoi Dick 發帖,從新界原居民殯葬制度「認可殯葬區」去探討本地山火成因。朱凱迪認為,好多大型山火,其實同鄉落居民嘅拜祭方法有關:
1. 山火與祭祀有關
朱凱迪發現,山火集中於清明節和重陽節掃墓期間發生,因此可以判斷,香港山火是與市民的拜祭習慣有一定關係。
新界村落傳統將先人葬於後山,1983年起政府為加強管理,在新界劃出了總面積超過4000公頃的山邊為約520個「認可殯葬區」,目的是希望村民能集中殯葬,以免影響城市發展。「認可殯葬區」通常毗鄰郊野公園和保育地帶,彼此之間沒有明確界線,當村民在拜祭前用火清理雜草,或者拜祭時焚燒冥鏹,便極容易燒著附近的雜草,火成風勢,整個山頭便燒清光。
2. 拜祭傳統: 燒山
於「認可殯葬區」嘅山墳,平常無人打理,雜草叢生,所以每逢清明重陽春秋二祭,拜祭人士都要清理墳地雜草。但有人貪方便,會採取「火攻」,用火將雜草清理。朱凱迪發現,一個殯葬區平均面積達1公頃 (即10萬平方尺),還要每年至少清理兩次。用火攻乾手淨腳,但極易造成山火,大量動植物被燒死,生靈塗炭。
此外,因為「認可殯葬區」墳地無完善計劃同管理,山墳可遍佈整個山頭,若然因拜祭而引發山火,山頭可一夜之間盡毁。
3. 火燒旺地
雖然無確實證據,證明原居民有「火燒旺地」嘅想法,不過呢種思想或多或少存在於傳統中國人心裏面。有人認為燒過嘅地方會福蔭子孫,所以就算因火燒墳地而引起山火,只要無人命傷亡,亦唔會太過在乎。
朱凱迪要求政府管理「認可殯葬區」,鼓勵原居民採用破壞較少嘅拜祭方式。而鄉委會等原居民組織,亦要監察各村落,減少原居民拜祭時可能導致之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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