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tz > 運動 Sports > 跑步 Running > 關於NEXT%將禁 我想說的是……

自 Nike Vaporfly 4% 及 NEXT% 系列推出以來,跑手在馬拉松及長跑賽事的成績就愈推愈快,當然同時引起部分人士的注意及質疑,甚至向國際田聯投訴此鞋對跑手提供「不公平的優勢」的嫌疑,其後國際田聯更組成專家小組就這對鞋進行立案調查。而有關結果,據英國傳媒引述消息人士透露,國際田聯有可能會禁止 Nike Vaporfly 系列參賽。

這對鞋之所以引起廣泛討論及爭議,在於它以 ZoomX 泡綿物料配合碳纖維板建構而成的中底構造,為跑手提供有如彈弓一樣的力量回饋 (Responsiveness),令跑步時腳部傳遞的力量不會被中底吸收或卸走,反而會提供推進力。

消息指,國際田聯正考慮暫時禁止跑手穿上 Nike Vaporfly 作賽,而禁止的理由在於它為選手提供不公平的優勢,然而這系列跑鞋創出的紀錄卻可能予以保留。

不過,當中所指的不公平,是指這對鞋款並非所有跑手可以有渠道得到及使用 (available to all),令一些未受 Nike 贊助的運動員及其他品牌向國際田聯投訴,加上相關技術構成不公平優勢 (unfair advantage),與目前的規定有所抵觸。現時國際田聯對跑鞋的規定,是指比賽用鞋的作用是為了給雙腳提供保護、穩定性和抓地性能,不能給運動員提供不公平的助力和優勢,而且必須要合理地提供給所有人。

傑祖基 (Eluid Kipchoge) 以 Vaporfly Elite 破二

不公平的助力及優勢? Really?

事實上 Nike Vaporfly NEXT% 又是否真的存在不公平的助力及優勢? 我個人有點保留。

第一,NEXT%其實由量產推出至今都接近一年,亦先後推出幾款顏色供消費者選擇,可入手的渠道已經比當年4%為多,不存在「並非所有跑手可以有渠道得到及使用 (available to all)」的不公平指控,買與不買是買家在自由市場下的個人選擇。當然,傑祖基當日破2那對鞋甚至之前賽事著的 Alphafly  及Vaporfly Elite 的特殊版本,只有佢本人及少數精英跑手可以穿著到,存在不公平的情況又無可厚非。那國際田聯只能在修例上說明往後所有田聯認證的賽事要用量產型的鞋款出賽。

第二,跑鞋中底嵌入碳纖維板構造是否對跑手有不公平的助力及優勢?這個問題其實因人而異,但以自己為例,2017年我在美津濃半馬著 Asics 初代 Dynaflyte 跑出1:44:24,到2018年我在同一個賽事首次著4% Flyknit 跑到1:39:56…但一年後我再以同款的 4% Flyknit 參戰美津濃半馬,但以1:40:15完賽,比上年只慢20秒。這證明,或許這對鞋可以幫自己PB左4分鐘,但它不是主要因素 (但不排除它能改善跑手的跑步效率),最重要還是自己的個人表現及持續訓練所致。

即使之前有科學研究及數據證明這款鞋的構造可以改善跑步效率,但作為一對可以令跑手的 running efficiency 提升的跑鞋,改善跑手的表現,甚至可以保護跑手受傷的機會,何樂而不為? 而且,從來沒有人能保證,著4% / NEXT%可以令跑手快4%以上。反而只有一件事可以肯定,所謂不學無術,有恆常訓練的,著它未必保證你快4%或以上;但沒有恆常訓練的,即使著它肯定連快4%都沒有。

作為 Vaporfly 系列生招牌的傑祖基 (Eluid Kipchoge),對於 Nike Vaporfly 擬被禁的消息表示不同意。他認為科技進步無可避免,「它們是公平的。我努力訓練,科技一直在進步,這點是我們都不能否定的,我們必須與科技一起走下去。」

他亦以一級方程式賽車 (F1) 為例,「倍耐力 (Pirelli) 的輪胎供應給所有戰車,但只有平治是最優秀的,為什麼? 分別在於引擎,那相當於人一樣。反對這雙跑鞋 (NEXT%) 的人必須知道,是人在跑,而不是跑鞋。正如F1是人在駕駛,跟製造輪胎的人無關。」

傑祖基的回應及舉例,或許可以思考一下: 長跑跑出來的成績,最終是靠人還是靠鞋?

一刀切禁止,牽一髮動全身

在現時的跑鞋科技及市場風潮下,一刀切全面禁止碳纖維板構造跑鞋會帶來廣泛的影響,更是牽一髮動全身的。容我大膽反問,如果說跑鞋中底嵌入碳纖維板構造是對跑手有不公平的助力及優勢,那同樣中底內嵌碳纖維板構造的 Nike Zoom Fly 系列,Hoka Carbon X,New Balance Fuelcell 5280,另外美國傳統品牌 Skechers、Saucony,日本 Asics 也著手研發嵌入碳纖維板構造的鞋款,國際田聯又是否應該要一視同仁禁止這類鞋款參賽?

反而國際田聯如果就碳纖維板構造的比例、長度,以及鞋款中底厚度等進行規範,也許是比較實際的處理方法。碳纖維板雖然有助提升跑步效率,但它畢竟都要靠跑手的腳力去製造效率,也不見得是外在的動力來源。所以,這是否對跑手有不公平的助力及優勢,是有商榷之處。

與其禁止,不如與時並進

時代不斷進步,造鞋科技如是,其實現時國際田聯對跑鞋規格上的規定,是否有與時並進的必要? 拘泥於過時的原則及標準,只會固步自封,不思進取。受影響的,除了跑手及消費者,更是整個市場環境。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作為跑手如果有心跑出最好成績的,就會選擇對自己有利的裝備去幫助自己去爭取成績。選擇 Nike Vaporfly 系列與否,完全是取決於自己在自由市場下的選擇,與人無尤。這方面,作為跑鞋廠商,其實都應該清楚明白市場的需求及趨勢,所以才有部份跑鞋廠商著手研發嵌入碳纖維板構造的鞋款,為的都是加強在跑鞋市場上的競爭力,最終受益的都是跑手及消費者,豈不樂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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