喺國內被稱為「顏值女王」嘅女跑手李文杰,於去年11月19日的青島海上馬拉松比賽中,被驗出使用外源性促紅素 (EPO),終於在7月26日被「國家體育總局反興奮劑中心」,判罰停賽四年,禁赛期至2021年12月。
李文杰年少時進入體育學校修讀足球,期後轉而訓練田徑中長跑,畢業前修讀運動訓練。她於全省比賽曾贏過5000米、1萬米,以及十公里超野賽。
退役後她以業餘運動員身份,參與內國大大小小的長跑比賽。根據國內網站《愛燃燒》報道,在跑季高峰期,她可以在一天參加兩場比賽,每場比賽的獎金由2000至6000人民幣不等,一年比賽奬金高達20萬。
李文杰因為其亮麗成績以及娟好的面容,受到媒體及民眾的關注。不過這次她以身試法,服食禁藥而被懲處,未知會否對她前途有影響。
而國內長跑賽除了冒名比賽、走捷徑等違規行為,也許還要關注服禁藥的情況。畢竟,一場比賽吸引與否,不在於送出怎樣的紀念品,跑怎樣的路線,比賽是否公平,才令大家有興趣參加。
新聞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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