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清明節。屯門藍地水塘山徑入口,貼上政府嘅防疫指示,叫我哋戴口罩上山。我哋呢啲奉公守法嘅市民,當然戴住口罩慢行上山,不過呢日午間氣溫27度,有少少初夏感覺,口罩貼住臉上嘅汗水,加上成個月都係匿埋喺屋企WFH,好耐無做過運動,行幾級樓梯都氣來氣喘。
行咗大半個鐘,聽到遠處傳來幾個大嬸你一言我一語:
大嬸A:「喂,戴番個口罩!」
大嬸B:「咪係囉,咪害人呀!」
大嬸C:「信唔信我哋報警!」
幾位大嬸講到咬牙切齒,我行快兩步走埋去,見到佢哋圍住一位無戴口罩嘅伯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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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伯話:「我透唔到氣,好辛苦,除口唞下罩得唔得?」
一個哲學問題
故事點發展其實唔重要,總之伯伯安然落山,幾位「防疫保衛隊」嘅嬸嬸亦鳥獸散,無人報警,亦無人被罰款。
不過,當我見到伯伯辛苦到面無血色,疑似有生命危險嘅時候,班嬸嬸同阿伯講話唔戴口罩要罰款$10,000,要入方艙住21日又如何? 喺嗰一刻,相信伯伯情願除低口罩吸多兩啖氣,都唔考慮其他option。
戴口罩最主要原因,係避免我哋感染病毒,但如果生命危險因為戴口罩而起,咁除低戴口罩又確實係好正常。同一個邏輯,行山、做運動係為咗鍛練身體,有強健體魄打低病毒,但戴住口罩做運動,又會影響鍛練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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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呢到,似乎係一個哲學問題。不過,無論結論係點,作為良好市民,我都會遵從政府嘅防疫措施,戴口罩行山do埋安心出行,yea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