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現實比『膠劇』更荒謬。例如,大學會邀請「褲二袋」分享創業心得。他的成功創業經過是這樣的。含銀 (出世),放洋留學,爛賭輸掉一整年的學費及生活費。返去香港,在父親公司工作,月薪八百,因為父親拒絕加薪,年少氣盛的他決定往外闖,母親得悉後就著爸爸借錢給他創業。爸爸借了10萬元給他,23歲的他就成功創業成為 CEO,現時是一位成功企業家。
如果把它寫成自傳,應該一張A5紙都嫌多,大概是。
含銀,
父幹,
成功,
完。
因為不幸,所以動人
星期天,我習慣從家跑去新城市廣場食早餐,之後去圖書館睇書,我真的愛死負責採購運動欄目圖書的管理員,這天給我找到《The Ghost Runner: The Epic Journey of the Man They Couldn’t Stop》的精裝版,翻開第一章〖This is What I am〗閱讀時,這書已經教我愛不惜手。全書共352頁,就是要告訴你一位傳奇跑者的人間慘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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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rrant 於1932年在 Shepherd’s Bush 出生,當他還是小孩的時候,媽媽因為肺癆離逝,Tarrant 和弟弟 Victor 被送到像監獄一樣的男童院自生自滅,直到父親打完二次大戰回來,父親帶著新娶的太太和 Tarrant 兩兄弟搬到湖區的 Buxton,搬家並沒有為家庭經濟狀況帶來任何轉變,十八歲那年,Tarrant 開始打拳幫補家計。Tarrant 定期出席在 Buxton 會堂舉行的拳賽,賺取17英磅 (相等於現時264英磅) 的血汗獎金。
Tarrant 不是為了獎金而打拳,他在拳擊訓練中找到他的強項和最愛的運動 – 跑步。他愛長跑更甚於站在擂台上。
成也是這17英磅,敗也是這17英磅。
最大懲罰,就是遺忘
Tarrant 其後轉戰長跑,希望能代表英國出戰1960年羅馬奧運會。當申請加入田總屬會的 Salford Harriers 跑會時,Tarrant 被問到曾否通過運動賺取報酬時,他選擇誠實回答「有」,因為他曾與一位搏擊選手對打苦撐了三個回合,賺了17英鎊。就是因為這17磅,他的業餘身分遭到取消。官方正式發函將他提升為職業運動員。沒有任何異議可以改變官員們的決定,他被終身禁止參加任何跑步比賽。須知道當時的田總是由一班食飽無憂米,『堅離地』的有閒精英階級壟斷,只有他們才有高尚情操為興趣而運動,比賽也是只屬於業餘愛好者。低下階層的工人跑步一定是為了錢,褻瀆了運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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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rrant 是個固執的人。他平日在一個石灰窰裡辛苦地工作,到了週六,他會穿上一件大衣出現在賽跑會場裡,混在大批觀眾當中。起跑的信號即將響起之際,他就丟掉自己的大衣,穿著短褲衝下去和參賽者們一起跑。他往往會在接近終點時以領先者的姿態掟個靚彎改變方向,以免撞過終點的彩帶。
1956年在利物浦,Tarrant 首次不請自來,白撞賽事,開頭的20英哩,沒有一位國際頂尖選手能接近他。賽後接受報章訪問時被問到為什麼這樣做時,他說:「我只想證明給田總看我有心有力跑馬拉松。」
此舉俘虜了觀眾們的心。Daily Express 稱他為「幽靈跑手」(ghost runner),大會亦開始重裝戒備,特別加派大量 stewards 守在起點,提防 Tarrant 再來白撞,可是沒有一次能逮獲他,每次當群眾見到他成功突圍時,都會一齊起哄,較見到冠軍衝線還要興奮。
數年後,他總算被「特赦」,可以再度光明正大地參加業餘的跑步比賽,不過只限在英國跑,不能為英國跑 (in Britain but not for Britain)。當時 Tarrant 已意興闌珊,只好轉場跑超馬,1960年時,他創下40及100英哩世界紀錄 (在運動場不停跑12小時)。
雖然是兩屆 London 至 Brighton 超馬冠軍,但他仍未得到在南非舉行由 Pietermaritzburg 至 Durban 的 Comrades 55 英哩超級馬拉松的正式參賽資格。後來,貴人 Ned Waring 出手相助,贊助去程機票,Tarrant 要在南非打工賺取回程機票。
在 Comrades 55 比賽中獲得第四名,因為是非官方成績,沒有獎金或完成牌,Tarrant 只贏得眾多跑手的尊重。在 Durban 打工時,Tarrant 參加了當地只有黑人參加的比賽,他是唯一一位白人跑手,其他白人不是不會參加便是被勸退,Tarrant 不為所動,堅持比賽,是作為對當時種族隔離政策的一種表態,一同比賽的跑手 Rajemdra Chetty 稱 Tarrant 擁有偉人的氣概 (made in the mettle of great men),至今 John Tarrant 在南非仍然視為英雄。Tarrant 分別於1970及1971年贏得全程80公里的Goldtop 由 Stanger 至 Durban 的超馬冠軍。從中我們可以窺見來自勞動階層的 Tarrant 比許多自命精英的上等人更具人文精神。
儘管他持有40與100英哩的世界紀錄,一九六〇年更在田總馬拉松裡勇奪得亞軍。卻永遠不能夠參加奧運,因為國際奧委會始終認定他是職業選手。
他在42歲時死於胃癌,我覺得是死於心碎似啲。Chris Brasher 在 The Observer 的訃文寫到:
「Tarrant 是我認識的人當中最誠實的。有幾多位跑在他後面有贊助,有資助的所謂業餘跑手配得上這份榮譽? 又有幾多位被剝奪參賽資格的跑手能堅持每年跑5,000英哩,只因為熱愛長跑,不是因為基金有分毫進帳?」
How many lesser athletes who have followed him with their sponsorship deals and their “supplements” would merit even this simple accolade? How many – when outlawed by their sport – would run 5,000 miles a year without one penny paid into their trust fund?
對於在歷史軌跡上曾經留下腳印的人去來說,最大的懲罰莫過於被遺忘。作者 Bill Jones 是紀錄片製作人,一次在拍攝一部關於曼徹斯特工人跑手的紀錄片時接觸到 John Tarrant 的故事,Jones 深被感動,決意要為 John Tarrant 寫傳紀。感謝作者 Bill Jones 把 John Tarrant 的故事寫出來,讓我們認識一位連號碼布都不准有,跑得更快都沒有獎牌,是紀錄保持者但不能代表國家出戰奧運馬拉松,卻堅持一年跑5,000英哩的工人階級「跑鳩」。
參考資料
The ghost runner: the tragedy of the man they couldn’t stop: the true story of John Tarrant / Bill Jones. Call Number: 796.42092 TAR (圖書館有6本可供借閱)。
Fitz 連結: https://fitz.hk/?p=101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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