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tz有篇文章,可歸類為奇文,這文就是《行住跑馬拉松 時間可能更快?》。
文章引述一位台灣跑手,他利用一套了「跑 + 行走」的方式 (即「跑走法」),在4小時以內完成一場馬拉松比賽。
此文之「奇」,在於跑步文章不是教人「跑」,而是教人「行」,攞正牌做「步兵」。
這篇文章所標榜的減輕受傷、推遲「撞牆」的好處,而且完成時間不慢,真的十分誘人。而我,就像中了「跑走法」的毒一樣,不能自拔。
事情由2016年1月17日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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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渣打馬拉松,那是我人生的第二個全馬比賽。但是,天氣預報,比賽當日會傾盆大雨。包括我在內,一眾參加者都恐怕在大雨中作賽,影響表現,摧殘身體,心理壓力異常地大。
我自知自己能力不足、操練不夠、心理質素不良…… (下刪一百字),於是我四出找尋完賽方法,便仔細研究這文章。
跑步 + 行走,對於一個以不追求成績 (表面上) 的跑手來說,就好像瀨尿蝦與牛丸一樣,簡直是絕妙的配搭。
比賽當日,我就「依計劃」將「跑走法」用我自己的方式演繹:在大概6小時的完賽時間裏,我用了差不多4小時在公路上步行。
完成了,又如何?
自此之後,我每次比賽,以至平日練習,腦海都會多了一把「魔鬼聲音」。
有一把聲音會對我說:「停下來吧,你需要休息了。」
當聲音出現時,更會夾雜著一連串很「理性」的思考。例如會跟自己說「距離比賽限時還有很多時間」、「你明天也有時間再跑一課,今天要休腳呀」……
於是,「停下來」、「慢慢行」,就成為了我跑步時的常態。
我就成為正規步兵了。到之後的路賽、山賽,步行的時間越多越多。比賽是可以完成,不過每次拿到完賽獎牌,一點喜悅也沒有,甚至有點羞慚。
因為,我並不覺得自己「跑」完了一項比賽。
直到那天在沙田比賽,我在風和日麗之下「漫步」城門河畔,聽到有位義工跟其他人說:
「佢咁都叫做跑步喎,不如搭車返終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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羞慚之心令我明白,我並不是步兵,我是逃兵。我逃避辛苦,逃避挑戰,逃避責任,逃避了對自己的期望。
我曾經希望,藉著定期的比賽,為自己建立一套身心健康的生活習慣。我曾經希望,藉著艱辛的比賽與訓練,令自己變得強。
然後,我每步行一次,就會距離這希望再遠一點。
2017年剛開始,我親眼目睹好友在青山公路作出「找數宣言」。同時間,我也受到夏威醫生及Bonnie等「青公之友」的激勵,我宣告告別步兵的生涯。
青山公路以後會成為我跑步的地方,而不是漫步的地方。
這並非甚麼的2017年人生大計,我只是希望將一件很平常的事,可以做得更好。
那就是,跑步就是持續地「跑」,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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