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個星期前有網上雜誌主理人找我寫跑步小品文,經過數次面談,他將公司理念、計劃、平台發展和設計一一分享後,呈上一份合約聲明,上面寫著「寫作人」。我好奇他為什麼不找誰誰誰。他的回答令我感到很有趣,「現在什麼奇奇怪怪的人也是KOL。」我靜思了幾秒鐘。我問什麼是奇奇怪怪? 他說:「拍幾張照片、沒內容的人。」嘩! 這個當了幾十年的編輯,一針見血,令人咋舌。
跑界KOL (Key Opinion Leader) 即對跑步及其相關產品或品牌有影響力的代言人,他們可以是專業教練、運動比賽主理人、專業或業餘運動員、甚至乎是運動記者、跑團頭目等。因為現今市場已不流行賣傳統的電視、戶外廣告,相反地消費者喜歡真人親切推介。例如你會問教練或朋友,建議自己適合用什麼運動用品,但你不會問陳奕迅自己適合什麼運動鞋,因為除了他「識你係老鼠」外,你也不會覺得他中立,你只會因爲他的性格偏向喜歡或不喜歡他賣廣告的品牌。能夠獲取潛在消費者更多的回應和查詢,就是運動品牌管理人所需要熱切更進的事。
我第一次接觸運動界 KOL 的運作,是在2013年時,剔牌從數百個素人中,透過跑步活動中與他人的交流、談吐表現等評分,而選出三十個業餘運動員作出為期五個月的全程馬拉松比賽訓練。運動界 KOL 不一定只是成績出眾的運動員,而其經歷、眼界、是否願意或自然地推界品牌訊息、他們身邊所熟識的什麼人等,也會作為考慮因素之一。
近日看見一位90後,即廿多歲的運動員,或許是年少輕狂、無知,恣意穿著非合作品牌的運動衣履上台領獎、教班、練習,還公開評論現所屬品牌給予自己的鞋和衫選擇和數量太少。其實是多是少,難道不能先與品牌合作方商討,再去改善及更進? 在別人尚未理定誰是誰非之際,已經令所有其他運動品牌管理人看在眼內,此運動員對自己和別人的尊重程度盡收眼底,如果氣燄和成績是對等還說得過去,最怕不是:「要說懷才不遇,首先你要有才,才有資格說上這句話,最怕就是你沒有!」作者趙星於《你自以為的極限,只是別人的起點》中說。
不過,公平一點,其實此事亦帶出另一個香港運動界 KOL 所面對的局限,原來在我身邊為數不少全職運動員,如果是精英的,則可以領薪水,如果不是「機構」所定的「精英」,則只靠教班和其他兼職而賺取生活費。另外,業餘運動員則以全職工作的月薪,以支持自己於世界各地比賽、服裝、運動補給品的經費。原來很多運動品牌只會給予運動員或 KOL 贊助產品,而非贊助費用。那與我所認知香港人的理念很不同,我明明就是覺得香港人對錢很重視,但對運動員的價值呢? 為什麼沒有相對的對待? 如果一隻錶、一套衫、一個比賽就可以當飯吃,那多理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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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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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友心照不宣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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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熱情,還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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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素素@Fitz.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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