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tz > 運動 Sports > 跑步 Running > 30年來30個改變跑步的關鍵時刻 (上)

30年來,跑步走過不少經典時刻,就讓我們重溫一下。

1987

Jackie Joyner-Kersee 成位首位女性田徑運動員登上 SI 封面。她在四個不同的奧運會的女子七項全能,以及在女子跳遠中贏得三金一銀兩銅的奧運獎牌。SI 雜誌評選她為20世紀最偉大的女運動員。 Jackie Joyner-Kersee 是最有名的運動員克服嚴重的哮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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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ke 推出首代 Nike Air Max 1,由設計師 Tinker Hatfield 一手設計,帶來全新的緩震系統,Tinker Hatfield 從標奇立異的巴黎建築汲取靈感,將中底周圍的發泡部分去掉,一舉揭開氣墊面紗,透視氣墊渾然誕生,襯底位置還採用吸睛引的大膽色彩。Air Max 是被 crossover 最多的跑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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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

加拿大 Ben Johnson 對決美國 Carl Lewis,Johnson 把百米的速度首度推進9.80內、以9.79破世界紀錄的驚人速度壓倒 Lewis。壓線後那幕至今記憶深刻,Johnson 右手指天接受全場膜拜似的歡呼,Lewis 終點線前10多尺就一臉懊惱望著追不上的 Johnson 背影,賽後還小步跑上前才拍到 Johnson 的肩、給一個僵硬的擁抱。但 Johnson 的眼神,沒有稍望 Lewis 一秒。

是「心虛吧!」兩天後,全球的頭條焦點:Ben Johnson 服用禁藥,取消金牌,成為奧運史上最大單的禁藥醜聞。幾年後再見 Johnson 的新聞,兩度被檢出用藥、終身禁賽,最後一度淪落至與比賽馬賽跑賺取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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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手 Bruce Cleland 的女兒是白血病倖存者,Cleland 以女兒名義組隊為白血病和淋巴癌基金跑紐約馬拉松籌款,成立了 Team in Training,開創馬拉松籌款之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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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

Playtex 收購第一家 sports bra 生產商 Jogbra,,明顯是看好女性運動用品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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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

Reebok 生產了首對加入 Pump 科技的跑鞋,雙重氣墊設計,一個設於足踝位置,另一設於足弓位置,當時稱為 D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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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

Oprah 的蝴蝶拍翼效應,她以4:29.15完走 Marine Corps 馬拉松。當時是「Oprah 講嘢,全國會聽」的年代,由此,許多美國人,特別是女性加入跑步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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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 能量啫喱面世,此乃跑圈四大發明之首,其他3樣分別是各種跑步比賽時使用的粉、棒、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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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美國短跑名將 Michael Johnson 穿上 Nike 經典的「金靴」,在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中包攬200米和400米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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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

第一個 Rock ‘n’Roll 馬拉松在聖地牙哥舉行,將馬拉松與搖滾音樂相結合,革新了馬拉松只是跑者盛事的概念。馬拉松也可很好玩,42.195 公里沿途滿佈樂手和樂隊,氣氛十足。

搖滾馬拉松發展至今已經成為一項全球化的擁有30場分賽事的系列賽。包括芝加哥、三藩市、拉斯維加斯、華盛頓、等在內的全美21場賽事,及利物浦、馬德里、溫哥華等在內的北美,南美,歐洲賽事。

搖滾馬拉松還出版自己的雜誌。過去20年,搖滾馬拉松成功地將跑步,旅遊,娛樂,世界級的馬拉松氛圍相融合,帶給跑者們獨特的跑馬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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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2003年 Paula Radcliffe 在倫敦馬拉松跑出 02:15:25 的成績,締造個人生涯顛峰,至今無人能打破她高懸10多年的世界紀錄,甚至連2小時20分都不常出現,可見當時2小時15分的成績是多麼驚人,也讓她成為馬拉松賽場上傳奇不朽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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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在2005年,Vibram 推出了 Fivefingers「五趾鞋」,以一種類似於足套的鞋子帶來「赤足」行走與奔跑的概念,提倡順應人體本能去運動,掀起了「極簡主義」風潮。

當時獲不少荷李活名人追捧,包括《復仇者聯盟》女星施嘉莉祖安遜 (Scarlett Johansson) 及《吸血新世紀》女星姬絲汀史超域 (Kristen Stewart) 等,並曾被《時代》雜誌選為「2007年的最佳發明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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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消費者 Valerie Bezde k於2012年3月在麻省法院提出集體訴訟,控告 Vibram 涉誤導消費者,在沒有科學理據支持下,宣稱五趾鞋具健足功效。Vibram 雖一直否認控罪,但在2014年同意以375萬美元(約2,925萬港元)和解,在09年3月以後購買 Vibram 五趾鞋的美國顧客,可索償20至50美元(約156至390港元)。Vibram 亦不可再標榜該款鞋具強化腳掌及小腿肌肉,及防止受傷的功效。

2006

2006年,Karnazes 曾連續50天在美國50個州跑了50個馬拉松(約2110公里)。過程還拍成 Ultramarathon Man: 50 Marathons,50 States,50 Days (2008),翌年香港電影節放映了兩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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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6和2007年,籍籍無名的 Anton Krupicka 連續兩次奪得美國 Leadville 100 越野跑錦標賽冠軍。1983年生於美國 Nebraska,身高183cm,全馬成績2小時45分,12歲完成第一個馬拉松,之後一發不可收拾,自家農場後院的泥路,叢林密布的山頭,這些經歷讓他能適應各種複雜地形的比賽,且更適應上斜坡度較大的賽段。他擁有標誌性的長髮和濃密的鬍鬚,是一個堅定地極簡主義跑者,喜歡以最簡單最原始的方式參加比賽。

兩人壯舉把原本非常 fringe 的超馬帶進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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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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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rn to Run》出版,一紙風行,連續三、四十週佔據紐約時報排行榜,對於運動類書籍來說實在很少見。Christopher McDougall 在《Born to Run》 一書裡提出三個與別不同的論點。

  • 現代跑鞋「締造者」Nike,是萬惡之源。數字顯示跑鞋並沒有如它所聲稱能夠保護跑者雙腳,反而造成堆積如山的運動創傷個案。
  • 人類遠祖在發明茅與箭之前,是用長跑來「追死」獵物的。
  • 「赤足」跑步令你跑得更快,更少受傷。

到現在各大運動品牌不是紛紛推出模擬「赤足」跑的 zero drop 跑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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